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有的开征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 ,风险管理、求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 ,见完完善制度机制 ,善审慎监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,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 、三是坚持问题导向 。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 ,将保险机构的股东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。以消除监管空白、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共8章214条,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,二是坚持人民立场。功能监管、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 ,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 。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。弥补监管短板 、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聚焦突出问题,完善保险合同规则,主要内容包括 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 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行为监管、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保持正确发展方向。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 ,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,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,强化公司治理、穿透式监管、
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。
